中共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全文 強調統一領導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2日電)中共中央今天正式印發「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全文,強調中央委員會開展工作要牢牢把握「確保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等原則,全黨須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9月28日由中共政治局會議通過,當時並未公布全文,但已強調是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外界認為,這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緊抓黨中央權力的進一步舉措。
新華社報導,這項條例共分總則、領導地位、領導體制、領導職權、領導方式、決策部署、自身建設、附則等8章共35條並強調這一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
根據報導,中共中央同時針對這項條列發出通知,要求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及其委會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和遵守這項條例,帶頭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各地區、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則要強化貫徹落實這項條例的政治自覺。
這項條例提到,中共中央委員會開展工作要「牢牢把握」的原則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確保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還有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實行「正確有效集中」,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堅持從嚴管黨治黨,永保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條例明訂,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是「黨的組織體系的大腦和中樞」,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而涉及全黨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
條例強調,各級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都必須自覺接受黨中央領導」。
同時,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自覺服從黨中央,向黨中央看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編輯:周慧盈)109101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