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委員:國安法限4罪 不會照搬中國法令
2020/5/31 15:18
(中央社台北31日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天說,北京若想照搬中國大陸法令到香港,「港版國安法」就不會只規範4種罪行。她並聲稱,立法不會影響「一國兩制」,只要不犯法,就不用害怕。
但對於「港版國安法」中載明,北京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到港設立機構,譚惠珠表示,國安是中央的職責,但若有需要派人到香港,相關人員也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如果需要執法,也只能執行香港的法例。
綜合香港電台和Now新聞報導,譚惠珠今天接受香港無線電視節目專訪時表示,中國大陸有許多諸如反間諜法、網路安全法等國家安全相關法令。若北京中央有意照搬中國國安法到香港,就不會僅限於目前規範的4種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外國及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當被問到未來若高喊「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會不會觸犯「港版國安法」?譚惠珠表示,不要問喊什麼口號是否會違法,最重要是看事發的前文後理、意圖、效果,和是否涉及組織,證據足夠才可以定罪。
而未來遊行期間,若有人高舉「港獨」旗幟,其他參加者是否也被視為違法?譚惠珠則指,若活動變質,參加者不同意則應離開,日後被問話時也可解釋。
譚惠珠強調,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並無法律問題,也不會影響「一國兩制」,而「港版國安法」立法在情理法上都符合「一國兩制」,立法是為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利。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共有12名委員,北京方面和香港各半,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委員會的香港成員多由親北京的建制派人士出任。(編輯:沈朋達/邱國強)1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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