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孩童工地區溺亡 家長維權被拘官方拒訪
(中央社台北16日電)中國福建省福清市一對小兄妹玩耍時,不慎跌入排洪溝溺亡,由於所在的施工地沒有任何警示標誌,其家人欲討公道,反被警方拘留。媒體欲報導此事,當地相關政府部門拒絕採訪。
東方網報導,5月3日,一對分別為10歲和6歲的兄妹在福清市龍江街道區域玩耍時不慎跌入排洪溝,隔天兩人的遺體在落水處及河流下游被發現。
據當地媒體報導,兄妹倆落水處正在進行龍江流域水系綜合治理,工程剛開工不久。而這對兄妹母親拍攝的照片顯示,事發時工地未設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及防護措施。
罹難兄妹的家人9日前往當地龍江街道辦事處,要求與工程施工方見面,結果在街道辦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爭執中,孩子父親等5人被當地警方帶走。
11日,孩子父親等3人在收到「取保候審決定書」(相當於保釋)後被放回,另2人則被送往當地閩清縣看守所。
孩子母親說,事發時工地並未懸掛警示標誌,也沒有設置施工公示牌。事發後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多次前往龍江街道辦事處要求與施工方見面,但均未見到施工方負責人。
她還表示,過程中,有政府工作人員提出「出於人道主義」,給兩個遇難孩子各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4萬元),但家屬拒絕這項提議。
針對這起罹難者家屬維權反被拘留的事件,東方網旗下的新媒體縱相新聞記者致電龍江街道辦事處,試圖詢問有關工程的相關情況。街道辦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先是說,要看證件後才能接受採訪,當記者表示可以提供後,對方又改稱不接受電話採訪。
街道辦事處是中國基層行政管理機構,是政府派出機關。早在2009年,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現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就發布措施,指「沒有正當理由,公職人員不得拒絕採訪」,但各地方政府私設採訪規定或拒訪的情況依舊存在。(編輯:張淑伶/繆宗翰)1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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