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蔡清祥:台港應循正式司法互助磋商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說,任何跨境的犯罪,都是要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來打擊犯罪,本件不是只有人犯問題,陳同佳在港初訊及如何構謀都須雙方做司法磋商。
士林地檢署今天上午舉行「i幸福 『箏』反賄」啟動記者會,並由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與蔡清祥在臉書舉行「檢察官說法」線上直播,說明各種假新聞及反賄態樣,並與網友互動。蔡清祥在活動期間受訪,做出上述表示。
港府昨晚發聲明指出,過去港方一直向台方明確表示,樂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以便台方調查台灣殺人案。港方早於去年3月主動派警務人員到台灣接觸當地刑事警察局人員,港方也就案情及證據與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溝通。
港府指出,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港方直接向台方及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平台共發了4封信件,以交流案件進程及表示希望會面磋商。今年3月,更在協、策平台上向台方正式提出願意派代表團到台磋商處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是沒有得到台方回覆。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任何跨境的犯罪,都是要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來打擊犯罪,呼籲港方,應依照國際慣例,透過司法互助正式管道來進行磋商。
蔡清祥說,法務部沒有參加這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平台,所以是透過陸委會來表達司法互助要求,但是承辦的士林地檢署發出請求都沒有得到回應,現在港方突然在反送中事件後、陳同佳要出獄之際,突然策動陳同佳要來台。
媒體提問,為何不能以單純人犯歸案處理,法務部一定要透過司法互助的原因?蔡清祥回答,因為不是只有人犯問題,還有相關的事證,例如,陳同佳在港初步偵訊,以及在港如何構謀,這些事證也應要一併來處理,須透過司法互助的正常管道,而不是只策動他來投案,台港應共同打擊犯罪,追尋公平正義。
邱智宏則說,去年3月間港府派警務處人員來台,當時與台灣刑事局人員接觸後,港警人員即返港,承辦檢察官並未與港警人員有任何接觸。
邱智宏表示,4封信件是在士檢檢察官透過法務部、陸委會請求司法互助後,港方律政司檢控官「私下」寄出信件,希望能提供相關案情資料,但因受限於非官方管道,檢方並未正式回應。港方派代表團來台磋商部分,目前地檢署並未接到陸委會、法務部轉知。(編輯:張銘坤)1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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