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命案 法務部:應建立台港共打機制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黃麗芸台北18日電)香港媒體報導港女命案被害人家屬懇求港府「特事特辦」為女兒討回公道;法務部今天重申,應建立台港兩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循正常管道進行司法互助。
全案起於2018年2月,20歲的香港籍女子潘曉穎與19歲男友陳同佳到台灣遊玩時遭陳男殺害。
陳同佳犯後逃回香港,隨後因盜用潘女銀行存款被捕,因洗黑錢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潘女父母日前寫信懇求港府考慮任何可行的方案,盼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
偵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去年3月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港警提供陳同佳筆錄等事證;去年5月,士檢又以發現潘女遺體內有非屬潘女所有的不明骨頭為由,二度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請求提供陳男DNA比對。
香港警方並未回應士檢請求,但律政司檢控官去年6月底以個人名義發函,表示欲以謀殺罪偵辦陳姓男子,請求提供監視器畫面、解剖報告等證據。士檢檢察官考量港方未循司法互助管道,僅以文字轉述部分資料。
士檢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至台。
士檢今天表示,先前所提3項請求,均未獲回應,其餘部分沒有評論。
法務部則重申,香港應積極考慮簽署台港司法互助協議,建立台港兩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之基礎上進行司法互助,以實現司法正義。
一名不願具名的檢察體系官員透露,受香港反送中事件影響,台灣司法單位對港方事務不願多做評論,以免遭人誤會、扭曲,但將凶嫌繩之以法是檢警不變的目標,期待港府敞開司法互助大門,雙方站在互惠、平等的立場上共同打擊犯罪。
刑事局則表示,本案案發後,港警於去年3月13日請求協查,台、港警方便進行密切情資交流,刑事局和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也順利尋獲潘曉穎屍體,並蒐集、保全犯嫌相關犯罪事證。
刑事局說,港警去年來台時,本案相關證據幾已蒐集完備,由於調查取證屬於法務部權責,警方將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後,就由法務部處理後續調查取證相關問題,港警也未再就本案提出需求,若港方後續有提出請求將予以協助。(編輯:李亨山)1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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