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由何部門提移交逃犯 港特首:須了解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1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說,台灣方面究竟會由哪個部門向港方提出移交逃犯申請,這需要向台灣當局了解。
立法會預定6月12日二讀政府提交的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晚公布多項修正內容,以保障今後被移交者的人權,當中包括把移交刑期門檻由3年提高至7年,以及移交申請必須由中央機構提出,以中國大陸為例,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
媒體上午詢問林鄭月娥,按照這項修正,如果台方要求移交台灣殺人案嫌犯陳同佳時,是否應由士林地檢署提出。她說,稍後會與台灣當局了解,應由哪個機關提出,以滿足這個比較嚴肅、高層次要求的做法。
另據報導,英國和加拿大外交部長昨天發表聯合聲明,指港府這次修法或許會對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自由、權利有負面影響。
林鄭月娥回應說,外國政府提出對特別行區政府修改逃犯條例的疑慮,原因是不理解條例內容,港府官員包括她在內,已經做了很多解說工作。
她說,如果相關國家重視與香港的雙邊關係、重視國民或企業在港的工作及投資,並有共同目標,相信港府的解說可以消除他們的疑慮。
逃犯條例草案原先由立法會一個臨時成立的委員會討論,但反對修法的泛民主派議員從中阻撓,委員會無法辯論,政府因此要求由大會直接進行二讀。
在大會二讀前,立法會常設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舉行特別會議,討論相關事宜,李家超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都有出席。
李家超在會上透露,目前至少有11宗案件因為香港沒有與涉事地方簽定長期移交逃犯協議而未能移交犯罪者,當中有3宗涉及港人在外地死亡的兇殺案(不包括去年初的港人涉嫌在台殺人案)。
他重申,這次修法可以保障殷實商人在香港的業務,避免受到騙徒的威脅,也可以讓香港變得更安全。
儘管港府修正相關草案內容,泛民主派議員仍然反對修法。不過,有個別泛民議員要求草案增加「港人港審」內容,反映出他們並非完全反對修法。
但鄭若驊今早再次拒絕「港人港審」的要求,強調這不符合香港一貫的司法原則,即在本地發生的案件才由本地法院審判。(編輯:周慧盈)1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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