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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限制演員來賓片酬 打擊追星

2018/11/1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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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0日電)中國大陸的娛樂節目發展,政策比市場更具主導性。中國國家廣電總局日前發布通知,對電視劇、綜藝節目的演員片酬作出嚴格限制,並要求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和明星子女參與的娛樂節目。

中國青年報今天報導,這份通知要求各節目播出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的嚴重危害」,堅決摒棄「以明星為賣點、靠明星博眼球的錯誤做法」,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嚴格控制影視明星子女參與的綜藝娛樂和真人秀節目。

根據規定,衛星頻道每晚7時30分到10時30分播出的綜藝節目,全部來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40%,主要來賓片酬不得超過來賓總片酬的70%,播出前必須向國家廣電總局報備相關資訊。其他頻道及網路視聽平台的綜藝節目也要遵守上述規定。

而先前電視劇及網劇行業自律規範的成本比率也必須嚴格執行,每部電視劇網路劇(含網路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這份通知還規定,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電視劇網路劇(含網路電影)。

如果有違反規定的演員,行業主管必須定期向社會公布名單並實施聯合懲戒。演員片酬超過上述比例規定或最高片酬限額的電視劇、網劇,不得參加黨委政府部門和群團組織的評選獎勵,不能享受政府資助補貼。

如果出現全部演員總片酬超過製作總成40%的情況,製作機構需向所屬協會及中廣聯演員委員會備案並說明情況。沒有正當理由或隱瞞不報的,視情況採取暫停或永久取消劇碼播出、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編輯:張淑伶/繆宗翰)10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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