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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腦性麻痺女童遭溺斃 專家籲引進台灣通報制

2018/7/27 19:40(7/27 19: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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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南京一名9歲腦性麻痺女童,遭其祖父、父親推入河中溺斃,再度震憾大陸社會。由於類似人倫悲劇在中國層出不窮,輿論呼籲政府不能只是事後究責,專家也建議引進台灣的通報制度。

南京警方日前宣布,6月25日發現一具9歲無名女童屍體,她的父親與祖父落網後,供稱是他們將女童推入河中溺亡。女童的背包內還被放了兩塊磚頭。

但案發後,憤怒聲討的大陸民眾才得知,女童是家境普通的腦性麻痺患者,她的溺亡再度拷問中國社會的良知。

紫牛新聞報導,女童父親在蕪湖的一個發電站上班,目前月薪人民幣4000元(約新台幣1.8萬元)。女童父母曾帶她去過很多地方看病,總共花了超過10萬元,但都沒能治好,父母為此離異。

據指出,女童病情不輕,不能自理吃飯還罹患肺病。原本家裡都不想要她,由於奶奶捨不得,一個人把她帶到老家淮安撫養,時間長達6年。

報導指出,女童奶奶日前因為罹患癌症住院治療,讓女童父親帶回,沒多久就發生慘案。事後,躺在病床的奶奶直指推河溺斃是祖父的主意,並因傷心憤怒拒絕接受治療。

這兩天,大陸輿論紛紛發文檢討,官媒人民網轉發一篇評論,要求政府不能只剩下事後的破案和依法追責,社會也不能只剩下事後的道德譴責,而是要靠公共救濟機制和社會救助機制,來預防和避免這類潛在的犯罪案件和家庭人倫悲劇的發生。

評論呼籲,應盡可能讓腦性麻痺等殘障人士擁有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要讓他們的家庭對未來生活看到希望。

新京報評論也主張,這個慘痛的教訓,不該侷限於個案。為這孩子生命追根究底,除了法律的底線外,本該有更多公共部門或慈善組織。當地有關方面有無盡到救濟責任,這也有待事件複查去廓清。

南方都市報報導,腦性麻痺家庭內部發生殺害事件時有所聞,這些人倫慘劇背後,難以忽略的是涉事家庭都面對病人帶給家裡的沈重負擔。

報導引述一名來自廣州的腦性麻痺患者母親指出,像南京女童這樣的家庭,根本沒有辦法讓換患者過正常生活,腦性麻痺是需要終身康復的,如果沒有經濟能力,不能堅持下去。

她說,雖然自己的腦性麻痺女兒已經22歲,但每天仍需要她照顧。她的丈夫為了扛起這個家庭拼命賺錢,如今身體消瘦,曾因數次胃出血住院。

報導指出,根據數據統計顯示,目前中國大陸腦性麻痺兒出生率在千分之3到千分之4左右,孩子造成極大的精神和肉體痛苦,也為家庭和社會帶來沈重的負擔。

接觸多位腦性麻痺兒童的廣州市少年宮特殊教育部負責人黃筱瀛指出,不是親身經歷很難想像要一個腦性麻痺家庭需要付出多少,「時間、金錢、精力成本,都是巨大的」。很多家庭為此夫妻破裂,父母雙方都受到很大的壓力。這種隱性的傷痛和裂痕,常常不容易被看到的。

黃筱瀛說,這個世界對腦性麻痺患者的認知和瞭解都還是非常的有限,很多人會以為他們的智力發育有問題。事實上,其中很多孩子是很聰明的,腦性麻痺患者有很多也是很有成就的,比如台灣的腦性麻痺藝術家黃美廉博士。

廣州市揚愛特殊孩子家長俱樂部服務中心主任汪秋麗指出,台灣就有通報制度,會為特殊孩子家庭建立檔案,連接社工和社區給予他們關注及支持。「該怎麼去倡導這個通報制度,引進並且進行本土化,仍然值得我們去研究和探索」。(編輯:楊昇儒/林克倫)1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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