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擬上訴至終院
2016/12/14 12:54(12/14 13:0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3日電)香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決定就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一事上訴至終審法院,但前提是他們要籌得官司所需要的款項。
梁頌恆、游蕙禎兩人上午向媒體說,他們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
游蕙禎說,他們已獲得港幣44萬元捐款,主要用作律師費,但在明年1月中限期前,要籌得160萬元(新台幣640萬元)官司所需要的押金才能提出上訴。
今年10月12日,梁頌恆、游蕙禎兩人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更改誓詞,並身披寫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標語,被判宣誓無效。
其後,港府對兩人提出司法覆核,禁止立法會主席容許兩人重新宣誓就任。
梁、游兩人的宣誓案月前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判,兩人敗訴並被判處喪失議員資格後向高院上訴庭上訴,但上訴庭駁回兩人的上訴。
上訴庭判決,按照大陸人大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以及香港宣誓及聲明條例,兩人喪失議員資格和離任是自動發生的。10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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