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死緩 法院:因歸案後有重大立功
2015/8/10 21:42
(中央社台北10日電)大陸軍事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共軍總後勤部前副部長谷俊山死緩。法院說明,谷俊山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符合從寬處罰條件。
中新社報導,中國大陸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谷俊山貪汙、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危害後果特別嚴重;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行賄、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
但大陸軍事法院認為,鑒於谷俊山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
對於谷俊山案審理長達1年多,軍事法院負責人表示,谷案重大複雜,犯罪涉及面廣,調查核實證據難度大,因此多次延長審理期限。且因案件中部分犯罪事實證據涉及軍事秘密,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今天一審宣判認定谷俊山犯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5罪併罰,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在法院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谷俊山犯行賄罪。10408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