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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第一涼茶之爭 加多寶敗訴賠上千萬

2015/7/2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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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9日電)廣藥集團收回大陸知名涼茶品牌「王老吉」代理權後,與加多寶纏訟多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昨天就「中國飲料第一罐」案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加多寶構成虛假宣傳,需賠上千萬元。

法制晚報報導,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加多寶公司應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中國第一罐」等用語的廣告。

這項判決也維持一審判決,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應賠償廣州醫藥集團公司(簡稱廣藥)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500萬元),但駁回廣藥等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廣藥與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訴狀指出,廣藥是王老吉商標合法持有者,授權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銷售罐裝王老吉涼茶。

訴狀說,經調查發現,加多寶(中國)、廣東加多寶公司從2014年3月24日開始,陸續宣傳「國家權威機構發布: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

但訴狀說,加多寶(中國)和廣東加多寶都是在2012年5月後推出加多寶涼茶,之前生產的均為王老吉涼茶,因此請法院判令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消除影響,連帶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00萬元。

被告則辯稱,廣東加多寶公司不是涉案廣告的廣告主,不是本案適格被告;涉案廣告也未給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造成直接損害,兩家公司無權提起本案訴訟。涉案廣告內容引述中國行業企業信息(資訊)發布中心的統計客觀事實,不會引起民眾誤解,不構成虛假宣傳。

一審法院判決加多寶敗訴,二審維持原判。1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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