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氣象預報 陸5月下封口令
2015/4/28 19:35
(中央社台北28日電)大陸「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將於5月1日起實行。辦法中規定,除氣象台外,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違者最高可處人民幣5萬元以下罰款。
華西都市報報導,面對新辦法的實施,中國氣象局副局長于新文表示,氣象預報的統一發布制度是為防止多管道發布氣象預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
辦法公布後,外界最關注的是,法規的紅線在哪裡?什麼樣的行為才構成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中國氣象局等相關氣象單位都不願對此作進一步的解釋。
新頒布的辦法中,對一些表述還尚待明確。例如「本辦法所稱氣象預報發布是指氣象預報向社會無償公開的過程」,那麼有償預報是否被允許?
至於微博、微信、QQ群、論壇甚至小區貼紙、黑板報,多大的傳播範圍才算違規?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的解釋。商用APP的預報發布是否「觸線」,也需要釐清。
不過,氣象專家認為,「氣象法」早已在第22條專門對氣象預報統一發布制度作出規定,此次再發布辦法是對氣象預報的統一發布制度的重申。1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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