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完就返家 大陸保外就醫浮濫
2015/1/12 19:18
(中央社台北12日電)大陸獄政管理鬆散,保外就醫可以保而不醫、監外執行等於重獲自由,甚至發生廣東省江門市前副市長林崇中受賄被判刑10年,法院宣判當天就可直接回家「保外就醫」。
新華網12日報導,2014年大陸「重新收監」至少800人,都是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資格,卻因司法腐敗而獲得減刑、假釋機會者,其中廣東高達138人,包括深圳市前副市長王炬,他被判20年,只服刑2年。
報導指出,違法減刑、假釋、監外執行,傷害司法公平、公正性,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3月要求查核暫予監外執行當中的不法現象,特別是公務、金融、涉黑等三類罪犯,整頓司法腐敗。
結果發現保外就醫等處置下的嚴重弊端,包括廣西陽朔縣國土局前局長石寶春判刑10年,竟然還能坐飛機前往山東和四川等地,山東泰安中共市委書記胡建學保外就醫1年後,連續7年「續保」。
還有廣東健力寶集團前董事長張海服刑期間,監獄、看守所人員收受賄賂,促使張海兩次減刑共計4年1個月28天,2011年1月26日刑滿釋放後馬上潛逃國外。
法界人士表示,監外執行制度不夠健全,司法機關與公安機關沒有聯繫,罪犯保外就醫後形同釋放,如廣東省電白縣前教育局長陳建明,被裁決暫予監外執行後離監,但隨後行蹤不明達8年之久。
海南省公共關係協會副會長代紅說,整理過往案件發現,不少違規監外執行案件,竟然都還是由於網友或媒體的曝光才被發現。10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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