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路金融監管五原則 出爐了
2014/11/27 11:27
(中央社台北27日電)大陸央行副行長潘功勝首度明確提出網路金融監管五大原則,其中包括網路借貸平台本身不能擔保、不得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報導,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副行長潘功勝26日出席2014支付清算與互聯網金融(網路金融)論壇時作以上表示。
他說,社會上所宣揚的網路金融對傳統金融業不利,將會顛覆現有金融業等問題,對這個行業的發展有害而無利。
潘功勝說,「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一個行業,一個企業,都是一樣。如果過度地自信和自滿,這可能是一種不成熟和不理性的表現,並且無益於它健康和可持續(永續)的發展。」
他所提到的五大原則,第一,監管規則和監管架構堅持開放、包容理念。在觀察新的基本業態,明確底線基礎上,為行業發展預留一定空間。對網路金融主要業態把握法律關係和風險設置,進行強度不等的監管。
第二,各種監管要自我調整和自我完善。堅持監管規則的公平性,加強協同監管,防止監管套利。
第三,監管與行業自律應協同均衡。各市場主體需要充分利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建中的網路金融協會平台,推動支付清算和網路金融行業自律管理。
第四,要監管部門與從業機構需要保持良好溝通。金融管理部門將加強對網路金融發展宏觀戰略層面研究,鼓勵從業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兼併重組,提高行業核心競爭力。
第五,堅守業務底線,合規經營,謹慎經營。例如網路借貸領域,平台本身不能擔保、不得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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