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兩岸上海:人均租屋面積須達1坪半2014/5/4 22:4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4日電)為改善外來人口租屋條件,上海市政府已修改法規,規定租屋者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公尺(1.51坪),且除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者外,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