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暗中守護我》是翁禎翊書寫自己從法律系學生成為法官的歷程。他記得生命中每個守護過他的人,成為法官之後,他也想守護每個走進法庭的人,即使彼此交會的時間宛如人生一瞬。
「任何一個法官,一定都能說出自己所見到,傷心程度不下於我、甚至遠遠超過的案子。這就是我們的日常,不是熱播的臺劇韓劇,一集不會只有一樁案件。」隨著翁禎翊的視角,我們看到法官的高壓生活,也看盡人性複雜黑暗的一面。
內容節錄
《你在暗中守護我》
〈這裡已經天亮〉
「法官,新收的案子我幫你放茶几上喔。」
「法官,這件是○○分局來聲請搜索票,你決定了再和我說唷。」
書記官敲了門、抱著卷宗走進來,一直是這樣親切地和我說話。上班明亮的一天開始了。可是我們也知道,案件等等放在桌上攤開,白紙黑字紅色印鑑藍色戳章,其實都是另外一個人,幾天幾週前、或者幾個月前,經歷一個黑暗晚上的證明。而且是很黑暗,很黑暗的那一種。
十四歲的國中女生被網友恐嚇,不知所措自拍了性影像按下發送。一個人躲在傍晚的廁所啜泣,被剛下班回家的媽媽發現。
兩個二十歲的大學生騎車去買消夜,回程被一臺小客車撞倒。小客車若無其事開走,兩個大男生急忙扶起機車加速追上。結果小客車突然倒車衝撞他們。
五、六個和我年紀一樣,二十八、九歲的工程師掉進了交友軟體陷阱。被一群比自己小了十歲的男生女生仙人跳,一一被迫裸著全身簽下幾百萬的本票。
任何一個刑事庭法官,一定都能說出自己所見到,傷心程度不下於我、甚至遠遠超過的案子。這就是我們的日常,不是熱播的臺劇韓劇,一集不會只有一樁案件——也因為案子太多了,一個人手上有七八十、甚至上百件,所以我們要過著極度自律而且高壓的生活。
新案一收到要盡快從幾百頁的證據和筆錄內,大致掌握案情,然後決定開庭日期,同時思考還需要調查些什麼。如果是聲請監聽、聲請搜索、聲請羈押的話,那時間壓力就會更加緊迫,警察在外面等,辦公室裡或法庭裡,書記官和法助也都在等。可是分明這些又都是急不得的事。急了恐怕就會出錯,錯了後果可能就會很嚴重。
當意識到自己權力好像很大,大到足以動搖某些事或人時,真的會除了睡覺以外的時候,全都戰戰兢兢。
戰兢地去看待每一個被告、每一個被害人,還有背後每一個家庭。花更多一點時間。花更多一點力氣。而身上背著這麼多案子,每一件都如此,最後能做的也就只有犧牲自己。
像我這樣沒結婚、沒小孩的人,天天加班到昏天暗地也沒什麼大不了。法院裡面多的是小孩年紀還小的學長姐,他們在正常下班時間要和多數人一樣,崩潰地塞在車陣裡去接小孩,張羅晚餐、處理家裡瑣事,好不容易等到小孩就寢,再悄悄回來法院繼續夜深人靜地閱卷寫判決。然後隔天早上天還沒亮,又要起床準備小朋友上學的一切前置作業。
他們每一個人,是義無反顧地在過這樣的人生。犧牲睡眠和娛樂,換來對於卷證資料熟稔於心。如此只為了開庭可以很明快,因為不想拖到書記官、法警下班的時間;還有為了開庭問的問題很精準,因為說實在,法院沒辦法把善良的人、單純的人已經被奪去的尊嚴還給他們,只能努力讓他們知道,事發那一天還沒散去的天黑,還有人在乎,還有人會給他們一個交代。
即便那個交代就只是幾張薄薄印著油墨的紙。成為法官以前,我用了大學四年研究所三年學法律,然後再用受訓實習兩年學開庭寫判決;成為法官以後,開始無止境地學習這個世界上,來到自己面前的一切。這漫長的過程中,會從擅長寫申論寫考卷迎合出題老師,變成判決書上字斟句酌,同時努力又誠懇地忠於自己。也會從滿懷自以為是的正義與方剛,逐漸變得凡事敬慎而且謙卑。
我在實習的時候,住在臺南高分院的宿舍,宿舍中庭有個像甜甜圈的造景,中間鏤空了一圈。第一天入住時,保全大哥和我們說,那是「虛」懷若谷的意思。
那是保全大哥和我講的第一句話。後來我發現,全臺灣很多法院都有著類似的裝置藝術。而我也還記得大哥對我說的最後一句,那是整整一年後,實習結束的那天黃昏,大哥看著我把一切家當搬上車,然後幫我開了鐵柵門。我人上車發動前,和他慎重抱了抱。
他說的是:「禎翊,很快就要變成法官了。要記得有空回來看看大哥,還有記得每個走進你法庭的人。」
漫天的晚霞裡我開著車一路北上。我擁有充滿祝福的天黑,但那不代表每個人都是如此。法律沒有辦法挽回失去或彌補遺憾,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把大哥希望我做到的,帶往此後每一個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