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的世界潮流
美國透過公開辯論,讓贊成與反對同性婚姻的雙方表達意見,使同志婚姻議題接受公眾檢驗,拉近彼此對話的開始。
文/許秩維 (中央社記者)
同性婚姻一直是敏感議題,卻真實存在社會中。
荷蘭自2001年開始,認可同性婚姻的有效性,是世界上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目前共有14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包括甫於4月完成立法的紐西蘭和法國;少數國家則是部分區域承認同性婚姻,如美國有九個州與首都承認。
美國最高法院3月開始聽取挑戰加州選民於2008年投票通過、禁止同性婚姻的「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辯詞,及紐約挑戰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聯邦《婚姻保護法》(DOMA)的案例,美國最高法院預計6月將裁定兩起條文是否違憲,也讓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再度受全球關注。
國內同志權益相關團體普遍認為,美國的辯論結果,對世界其他國家的同志運動具指標性意義。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推廣部主任許欣瑞表示,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說是世界趨勢,美國推動同志運動40年,這次辯論格外受到關注;但不論結果如何,都是同志運動重要的里程碑,透過這次辯論也促進社會對話,讓大家有機會了解同性婚姻的議題。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監事王晴怡指出,台灣法學界深受美國影響,大法官釋憲常會參考他國實務見解,美國案例就是重要參考指標;透過這次辯論,也讓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開始重視司法途徑的可能性。
她也指出,假如美國最後做出有利同性婚姻的判決,影響除了從部分區域擴及全國外,更是重要的國際趨勢指標。台灣目前也有同志伴侶針對婚姻合法化提出行政救濟,如果最後走到大法官釋憲,美國法院辯論的詳盡論理和判決也將成為釋憲重要的參考依據。
王晴怡認為,「所有法律都應考慮社會真實的需求」,國家有義務回應人民的需求,保障每個國民的權益,不應有差異化;同志伴侶的確存在社會中,但他們的現實生活卻有許多窒礙難行,如稅務、保險、醫療問題等。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也說,美國透過公開辯論,邀正反雙方表達意見,讓同性婚姻議題接受公眾檢驗,不只促進社會議題往前進,更是拉近彼此對話的開始。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許秀雯認為,法律制度雖然要尋求社會普遍支持,但涉及少數人權利時,不能只取決多數人意見;同志伴侶如因身分不合法而被剝奪權利,等於被當成二等公民,法律就像在為社會歧視背書,因此國家想要消除歧視,就應從法律推動平權開始做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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