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看到了個人問題,也必須同時看到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分析背後複雜的環境結構因素是如何作用在個人身上,以同情的態度去理解活生生個人所處的困境。」這是社會學在處理社會現象的一把利刃,針對家庭、性別、政治、階級等各類型台灣社會現象,本書一一展演如何揮動這把利刃,解開問題背後千絲萬縷的糾結。
文章節錄
《巷仔口社會學》
階級凝視下的魯蛇人生
每到了畢業季節,人生勝利組的校長或老師就會告誡社會新鮮人: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台大李嗣涔校長還說:沒有那個實力,領22K都還嫌太多!面對這些人生勝利組的指責,社會上絕大多數的魯蛇(台灣有超過25%的勞動者只領19K的基本工資),也只能含淚默默吞下。
檢察官跟法官,當然是台灣社會裡的人生勝利組,成大的王金壽演講時提到,司法界的性別意識很落伍。此外,台灣的司法體系雖然越來越獨立,但是個別法官、檢察官的程度差異很大,民眾進入訴訟之後,只能祈求上天多保佑!那麼這些人生勝利組的法官、檢察官,在進行司法審查時,是否真如他們在大學的法律訓練所強調的,是遮住雙眼不帶偏見的正義女神,還是也戴著特定色彩的眼鏡來看待案子?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法官也是人,他們的許多思考模式一樣受到台灣社會主流思考的影響,社會上的性別歧視、種族歧視(例如台南市的檢察官黃朝貴的發言「台北車站被外勞占領了」),也一樣會出現在他們辦案的過程。就我的觀察,從目前的司法體系到一般的社會體系,最令人擔心且一般人很少意識到的,就是「階級凝視的暴力」。這樣的暴力複製了台灣既有的意識型態,打扁了眾多魯蛇的人生,也同時維繫了既有優勢階級的統治。
眾法官的孝道觀
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56歲男子連崇凱,照顧中風、失智的父親長達十多年。原本的家庭孝道分工安排是由他照顧父親,而他大哥負責賺錢,每個月給連崇凱一萬多元,當作父子兩人的生活費用。如果加上政府每個月補貼的四千元,大概足夠父子兩人生活。
但是2010年四月,他的父親病情加重而送醫治療,同期間大哥也失業,無法繼續供應每個月一萬元的生活費,而僅剩的四千元根本無法維持父子兩人的生計。在擔心經濟斷炊的壓力下,他決定用枕頭悶死父親再自殺。他的殺人行動被護士及時發現而沒成功,但也因為如此,被檢察官以殺害直系親屬的罪名提起公訴,求處16年徒刑。
各位如果是法官的話,會怎麼判?
第一審法官說他「情有可原」,以「未遂」、「犯案時酒醉精神障礙」判刑3年9個月。第二審跟第三審卻說,兒子照顧父親是「法律上的義務」,也是盡孝道的本分,豈可因壓力或經濟困窘,藉酒殺父,所以加重改判為12年徒刑,並且定讞。
二、三審的判決理由,其實跟鄉民的判決沒什麼差別。
上課時,我問了大一從未受過社會科學訓練的同學,如果他們是法官,要怎麼判?大概一半的同學採「情有可原」的立場,另外比一半稍多一點的同學則採「孝順是法律義務」、「盡孝道是本分」的觀點。
子女盡孝道不需要物質基礎嗎?
這個案件,跟女性主義者當年關心的鄧如雯殺夫案,是不是很類似?兩人都是長期處於精神壓力狀態下,因為某個時機點的變化而引爆殺父、殺夫的念頭?那麼為何鄧如雯殺夫的案子引起婦女團體巨大迴響,最後以輕判並且制定家暴法作結,但是連崇凱的案子經過這麼久,卻幾乎沒有看到討論?
因為連崇凱的社會屬性類別,不是女性,不是族群,是階級,而台灣社會對於階級的敏感度幾乎是零。為何連崇凱案屬於階級問題?因為要能夠盡到法官口中的那種孝道,需要社會基礎,特別是經濟基礎。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應該從來不知道什麼叫挨餓,也沒有經歷過斷糧的焦慮吧!法官或檢察官一個月的薪水十數萬,家中若有人需要全天候照顧,經濟上不會有任何困難(例如花得起一個月花2-3萬元請外籍看護)。但是一個月只有4,000元收入的人,有什麼辦法繼續維持兩個人的生存?問了舉手要判刑12年的同學,他們如果是連崇凱的話,少了大哥支持的一萬元,可以怎麼生活?有人回答「去賣愛心筆」。可是連崇凱住在鄉下,去哪裡賣會有人支持?有人回答「去賣愛心彩券」,那麼他出去賣彩券時,誰來照顧他父親?有人回答「去乞討」、「去找社會局」、「把父親偷偷丟在警察局門口」。
請問這些判人重刑的法官,如果你們處於連崇凱的處境,你們會有什麼辦法?
這個就是我所謂「階級凝視的暴力」,這群握有權力的優勢階級者,習慣以養尊處優的經驗來評斷無權勢者的行為:不盡(優勢階級定義的)孝道,那我們就以社會規範或法律來懲罰你。在這裡,「盡孝道」的法律不僅是維繫統治階級的優勢位置,將那些無法盡孝道的人排除在優勢階級之外,更成為懲治違反我群規範與道德的暴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