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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完善保稅轉廠措施 吸引國際供應鏈在印度布局

發稿時間:2024/07/01 16:30:0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701 16:30:03)印度2014年以來戮力轉型為製造大國,近年成效斐然,經濟成長率遠高於全球主要經濟體。為吸引出口導向的供應鏈在印度布局,印度持續推出並檢討各項保稅或關稅減免措施,降低出口導向製造業在印度營運的關稅負擔,強化其競爭力。其中,電子製造業普遍採用由Central Board of Indirect Taxes and Custom (CBIC) 發布的「MOOWR」(Manufacturing and Other Operations in Warehouse Regulations) 措施,進行上下游保稅廠間的保稅轉廠操作。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印度及南向投資業務會計師鮑敦川指出,若從嚴格的法規文字檢視,MOOWR 措施下僅明確「保稅倉庫對保稅倉庫」間移轉,可維持關稅保稅狀態。換言之,保稅品在未經加工改變其形態、規格及數量的前提下,可進行保稅「移倉」,但若相關產品經過具MOOWR資質廠商加工,致使產品型態、規格及數量改變,移轉給另一個具有MOOWR資質的廠商是否仍能維持保稅狀態,則法無明文。

實務上,有些邦的主管機關態度較寬鬆,對保稅廠間的保稅品移轉,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比照保稅倉間移轉辦理,但也有部分主管機關對廠商提出糾正或查核,認為並不符合維持保稅要件,需於流轉過程補徵關稅。對外銷導向的電子製造業供應鏈而言,這個法規上的模糊,無異是重大風險。

近期,CBIC 在聽取各界反饋後,研議並發布了新的指引,明確規定從事生產加工活動保稅廠(Bonded Manufacturing Unit) 間之產品流轉,在完善揭露、帳冊保存及保稅申報要求後,仍可維持保稅狀態。

鮑敦川表示,對考慮或已在印度布局、以外銷導向的電子製造業或其他產業供應鏈而言,前述修法大幅降低保稅轉廠時關稅徵免與否的系統性風險,無異是利多政策,期待印度主管機關能進一步研議發布更詳細的工作及申報指引,引導企業完善內外部流程。

鮑敦川提醒,廠商應注意前述MOOWR保稅措施,自2019年修法後,僅針對關稅給予保稅措施,不再與貨物勞務稅(GST)等其他交易稅掛勾。因此,印度境內保稅廠間的貨物流轉,仍須按其交易形式進行GST報繳及發票開立,使供應鏈上下游在印度的整體交易模式及資金流程,呈現出不同於在台灣或中國大陸的面貌,需要廠商因地制宜進行分析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