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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完成東北亞所得稅協定網絡拼圖 韓國租稅協定生效適用 勤業眾信:企留意租稅協定適用 增加租稅確定性

發稿時間:2023/12/29 10:17:4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29 10:17:47)台韓逐漸從過往的競爭關係轉變成為合作關係,2022年雙邊貿易總額已突破564億美元,韓國成為台灣第五大貿易夥伴。台灣與韓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台韓所得稅協定)於2021年11月17日完成異地簽署,經雙方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後,已於2023年12月27日生效,並自2024年1月1日起適用。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許嘉銘表示,台韓所得稅協定為台灣第35個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更是完成東北亞所得稅協定網絡的最後一塊拼圖。藉由這個所得稅協定的生效,相信可以降低台商及韓商跨境貿易投資障礙及提供更優質的租稅環境。

在韓國現行法規下,韓國居住者給付股利予境外非居住者時,應依20%稅率辦理扣繳。在台韓所得稅協定生效適用後,該股利扣繳稅負將降低為10%,等於幫台商節省了50%的扣繳稅負及增加台商50%的現金流入。

此外,台灣今年受控外國公司規定生效後,許多台商應該可以感受到過往間接投資架構下租稅負擔的不效率。許嘉銘說明,於台韓所得稅協定生效適用後,目前透過第三地轉投資韓國的台商,可考量投資架構是否需調整為直接投資的可能性,以直接利用該租稅協定的減免措施及境外稅額扣抵,來消弭重複課稅的風險進而降低集團整體有效稅率。

另外,韓國居住者給付服務費用予境外非居住者時,原應依20%稅率辦理扣繳。在台韓所得稅協定生效適用後,台商只要在韓國經營業務時,沒有構成該協定內的常設機構就可以透過申請營業利潤減免來免除扣繳稅負。另,台商企業如果要適用租稅協定減免時,許嘉銘指出,依目前「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規定,屬於租稅協定中免予課稅之所得,或訂有上限稅率之所得,若因未適用租稅協定而溢繳之國外稅額,不得申報扣抵台灣應納稅額。因此,建議台商企業應積極申請適用台韓所得稅協定,以避免多繳納的韓國所得稅負無法扣抵台灣的應納稅負。

許嘉銘進一步說明,除了台商可以自台韓所得稅協定獲得租稅減免利益之外,針對已於台灣經營業務多年的韓商企業,亦可享受該協定提供的股利減免扣繳稅率10%,同時,也可以重新評估是否透過台韓所得稅協定提供的相互協議機制,申請雙邊預先訂價協議或移轉訂價相對應調整,以減少關係企業交易移轉訂價查核風險並增進的稅負確定性。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許嘉銘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許嘉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