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肯定 台灣再獲最佳成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台灣在民國108年10月獲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公告成績為最佳等第的「一般追蹤」。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天說,經APG審查,台灣第2次追蹤報告也持續維持「一般追蹤」。
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APG規定,2年須提交一次追蹤報告(Follow-Up Report),台灣在110年10月提交首次追蹤報告,同年經審查後維持「一般追蹤」等第,今年9月提交第2次追蹤報告,今天獲審查通過仍維持「一般追蹤」。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今年跨機關協調,結合司法院、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及數位發展部等部會共同努力,合力完成此次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第2次追蹤報告,讓國際社會了解政府近年在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打擊資助武器擴散(資武擴)的作為及努力。
法務部次長兼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陳明堂指出,今年度再次繳交APG追蹤報告,顯示台灣各機關整合及協調的重要性,也展現各機關專業。
第2次追蹤報告重點包含說明台灣對於銀樓業、公證人、會計師、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律師及第三方支付等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Designated Non-financial Businesses or Professions)訂定相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打擊資武擴等規範。
第二是說明台灣也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訂定相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打擊資武擴等規範,其中包含指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該業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作法。
另外,因應APG認為台灣應強化跨機關協調機制及公私部門資訊交流,洗錢防制辦公室說,報告也提及政府已建置「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資訊交流平台」,提供機關及私部門線上資訊交流的管道,分享威脅、弱點、風險、公開新聞、重大案例、去識別化可疑交易報告範例、去識別化起訴案例、行政裁處案例、監理措施、最新國際規範及年報等資訊。(編輯:林興盟)11211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