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再聲請豐坪溪水力發電停止執行 北高行裁准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世豐電力公司在花蓮縣卓溪鄉進行「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當地太平部落及山里部落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准停止執行,可抗告。
世豐電力公司「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規劃在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設置第一及第二攔河堰,分別蓄水引至第一及第二電廠發電。
開發計畫於民國88年經環保署有條件通過環評後,經濟部於民國89年10月17日核發電業籌備創設許可,再於91年11月7日核發電業設置發電設備工作許可證,准予施工。
不過,因施工未能如期完成,世豐公司陸續申請展延工作許可證,經濟部多次同意展延。最近一次,經濟部於109年12月31日再度同意展延到110年12月31日。太平部落及山里部落不服,提起訴願。
世豐公司依訴願決定於111年8月4日函請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辦理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卓溪鄉公所認定關係部落有山里、中興、中平、古村、三笠山及太平部落。
6部落中,除太平部落會議決議不同意,其餘部落會議均決議同意。經濟部於今年2月22日同意展延工作許可證至今年底。
對此,太平部落及山里部落不服,提起訴願請求撤銷原處分,並聲請停止執行。就聲請停止執行部分,行政院不予同意,2部落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原處分停止執行。
北高行指出,卓溪鄉公所就開發計畫的關係部落認定,合法性顯有疑義,因為開發計畫而受影響的部落,除6部落外,還包括位在卓溪村的中正部落、卓溪部落及崙山村的崙山部落等。況且開發計畫未獲得6部落一致同意,難以認定已完成諮商同意程序。
北高行認為,原處分的合法性顯有疑義,基於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原則,原處分即無立即執行的公益可言,符合停止執行的要件,裁定停止執行,全案可抗告。
世豐電力公司「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當地太平部落及山里部落認為開發計畫未依原基法進行「原住民諮商同意權」,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曾於110年底裁准。(編輯:戴光育)1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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