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槍擊案犯嫌潛逃中國 晚間押返松山機場【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林長順台北8日電)新店槍擊案嫌犯黃泳群潛逃對岸,刑事局兩岸科3名警官今天到廈門押解黃嫌,將於晚間6時33分抵達台北松山機場,後續交由新北市警局偵辦,這也是今年自對岸遣返首例。
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11月22日獲報,轄內45歲何姓男子跌落樓梯且頸上有2處槍傷,送醫急救後不治。警方專案小組追查鎖定30餘歲黃泳群涉有重嫌,他同日中午12時潛逃出境至中國廈門。
針對此案,警政署刑事局第一時間就透過兩岸共打管道,請求對岸協助緝捕犯嫌遣送回台。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天表示,黃嫌對犯行供認不諱,為「維護兩岸交流秩序」,決定將黃嫌遣返回台。
刑事局依相關程序辦理此案,並於今天早上派兩岸科3名警官到中國大陸福建廈門執行押解任務,於機口不入境方式和大陸公安進行交接,預計於晚間6時33分抵達松山機場。
此案原定搭乘長榮航空公司UIA512/B7512班機於下午2時40分返台,但期間多次延誤,班機直到下午5時許才起飛,並於將晚間6時33分抵台。
由於黃嫌犯案後就迅速潛逃出境,新店槍擊命案仍有諸多疑點仍待釐清,刑事局押解返台後,將直接交由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帶回偵辦;有別於去年的「朱雪璋案」,因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是遭判刑定讞後偷渡到中國大陸遭逮,所以押返交檢方視訊訊問後,除採必要防疫措施外,發監執行。
檢方指出,黃嫌入境經警方訊問後,檢察官將以視訊方式複訊,若認定被告無羈押必要,需依防疫相關規定入住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隔離14天。若有羈押必要,檢方將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若裁准羈押,黃嫌將被送往看守所內隔離。
法界人士表示,黃嫌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黃嫌犯案後立即潛逃出境,有逃亡之實,而本案是否有共犯還有待釐清,黃嫌被檢方聲押獲准可能性非常大。
負責押解犯嫌的兩岸科警官全程均依規定著防疫裝備執行任務,返台後也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進行自主檢康管理。
由於近年來兩岸關係緊張,加上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兩岸遣返犯嫌人數逐年下降。新北市新店槍擊案犯嫌黃男遣返回台,也成今年首例自中國大陸遣返回台犯嫌。
根據刑事局統計資料顯示,自民國105年起迄今年10月止,執行對岸遣返刑事犯人數分別為13、13、11、11、4、0人;兩岸合作偵破案件也從歷年的5件72嫌、10件291嫌、11件91嫌、7件99嫌、7件54嫌,降至今年的1件2嫌。(編輯:吳協昌)1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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