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開放專案引進 檢疫辦理、工資給付QA一次看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移工暫緩輸入近半年後,政府開放移工專案引進,首波來源國為印尼,勞動部整理問答集,說明移工專案引進方案細節,包含如何辦理檢疫、工資給付等。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爆發後,移工暫緩入境,因應國內缺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重啟輸入移工,並採2階段專案引進。
●雇主如何申請移工專案引進
移工專案引進計畫所引進移工,由雇主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申請集中檢疫床位,並依照「因應COVID-19專案引進外國人申請入境順位評分表」進行計分,並以總分排序依序入境。
●何時可專案自國外引進移工
專案引進計畫實施日到明年6月30日止,但須視各移工來源國配合防疫措施情形,分別開放該國引進移工,實施時間如經指揮官指示,得延長、變更或提前終止專案計畫各階段實施。
●專案引進開放哪些工作類別的移工
現行各工作類別(產業類及家庭類)的移工都為專案開放引進對象。
●積分制包括哪些項目
產業類移工的計分項目分為是否接種COVID-19疫苗、來源國疫情狀況、移工住宿地點環境;家庭類移工計分項目則分為是否接種COVID-19疫苗及來源國疫情狀況。
●移工入境前,雇主需要辦理哪些防疫措施
雇主應於移工入境前為移工購買商業保險,且產業類(含機構類)雇主,應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安排移工入境後的住宿地點,並於引進移工前,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事前查核,確認移工居住地點的房間型態、每房住宿人數,及符合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規定,並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
●移工居住地點事前查核不合格或填寫不實有何處罰
移工居住地點事前查核不合格者將無法引進移工;另雇主未確實填寫檢查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將處罰鍰及廢止聘僱移工名額。仲介公司未確實填寫檢查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將處罰鍰及停業處分。
●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雇主須否給付其工資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續住集中檢疫所,為雇主同意專案引進的條件之一,移工雖無出勤給付勞務,但仍應屬依勞動契約約定,照付工資。如未履行給付工資,產業類雇主將以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家庭類雇主將以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論處。(編輯:張雅淨)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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