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弊案航基站監守自盜 調查局長致歉提10措施防弊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針對航基站組長徐宿良監守自盜毒品弊案,調查局長呂文忠今天向國人致歉並提出10項防弊措施,包含增設三、四級毒品封緘送驗,並於入庫及銷毀前複驗,阻斷調包毒品弊案再現。
呂文忠指出,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搞丟6.5公斤安毒後,調查局主動複驗航基站保管毒品而發現這起從民國101年起的毒品調包弊案。桃園地檢署今天已偵結起訴毒品調包案,另6.5公斤安毒案仍在偵辦中。
呂文忠表示,徐宿良在航基站緝毒期間,為一已之利,枉顧執法人員的廉潔操守,從101年12月到108年8月勾結2名毒梟,將查扣的一粒眠3萬顆及K他命524公斤,以檸檬酸等調包,販賣獲取不法利益;徐宿良與2名毒梟合計不法所得為新台幣2億634萬多元。
呂文忠表示,徐宿良因工作而認識毒梟,原本經濟狀況不佳,在調包販賣毒品期間,買了2輛賓士車卻仍以馬自達代步,並且未將貸款還清,同事主管等人並沒有發現異樣。
呂文忠指出,雖是這是徐宿良個人違法行為,但是嚴重灼傷社會大眾對調查局的信賴,調查局查出調包弊案後,立案偵辦時,曾有律師要涉案人不要講太多,認為調查局不會自揭弊案,但其實調查局態度是不計任何代價,須痛定思痛,揪出害群之馬,積極查辦到底,同時檢討內控機制,並於今天為此向國人致歉。
呂文忠指出,行政懲處部分,將徐宿良停職,並記2大過免職,另以違失情節重大,將其他曾任職航基站的主管及涉案人員等12人移送監察院審理。
10項防弊措施部分,調查局副局長黃義村指出,包含調整人事及業務,109年11月起,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松山分關毒品郵包案件,由航基站轉由台北市調查處接手,再依郵包收件地址分交各外勤處站偵辦,110年1 月起,每月與關務署核對移交案件數。
黃義村表示,所有毒品案件納入「犯罪調查作業系統」以管制案件進度,採購具「防拆密封條」專利的毒品證物袋(紅色袋)封裝,供外勤處站查獲第三、四級毒品鑑驗後封緘使用;規範辦理第三、四級毒品沒入物銷燬程序並增設保管專庫統一保管毒品,增訂外勤處站將毒品沒入物送至沒入物專庫保管或辦理個案銷燬前,需會同鑑識科學處辦理複驗,以確認待銷燬毒品品項及數量與原案相符。
以及建置毒品扣押物數位化管理平台,導入二維條碼及無線射頻辨識(RFID)晶片套件管制扣押物流向,還有建置扣押物暨證物監管鏈,運用區塊鏈技術強化贓證物管理。(編輯:李錫璋)1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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