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提醒 網購生鮮沒有7天無條件退貨權益
2021/6/28 16:07(6/28 16:3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疫情影響,許多民眾上網購買生鮮蔬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提醒,網購食品到貨時應立即檢查,若有問題拍照存證,並注意生鮮食品沒有7天無條件退貨的權益。
國內武漢肺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全國3級警戒,許多民眾為避免到市場或賣場採購造成群聚,改以網路購買食品。
消保處提醒網購食品應慎選有信譽的賣家及平台,收到貨品後應踐行檢查程序,如有瑕疵或過期應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消保處表示,網購食品除應瞭解網站或網頁有無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標示食品的品名、製造廠商、內容物、淨重、添加物及有效日期等資訊;消費者收到網購的食品時,應立即檢視食品是否有瑕疵或過期,如有問題應即時錄影或拍照存證,並保留食品網頁的廣告資料,發生爭議時才有利舉證。
另外,疫情期間出貨量大增,容易造成物流塞車,購買冷藏(凍)食品應特別留意,如發現冷凍食品有脫水狀態,或冷藏食品送達時溫度不足,因而造成毀損情形,均可向業者要求退貨、退款或重寄商品。
消保處強調,通訊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享有7天無條件退貨的權利,但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的生鮮食品,屬於合理例外情事,如經業者於網站告知,則排除猶豫期的適用,無法享有7天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消保處說,透過網路訂購食品時,建議消費者應慎選安全有信譽的賣家與平台,避免買到過期、斤兩不足、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商品,如發生消費糾紛,也不至於求償無門。(編輯:管中維)1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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