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翁茂鍾案4檢察官10調查官疑有違失 曾勇夫在列

2021/4/7 18:21(4/7 22:1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蕭博文台北7日電)法務部今天公布第二波翁茂鍾案調查結果,4名檢察官、7名調查官將面臨刑事及行政責任釐清與追訴,包含前法務部長曾勇夫;3名調查官疑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情形。

第二波調查結果有4名檢察官、7名調查官將面臨刑事及行政責任的釐清與追訴,分別包括前調查人員李錨、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前檢察官楊國宏、吳英昭、游明仁、曾勇夫。

另外,在第一波調查名單中涉有買翁茂鍾公司股票的前調查官秦台生、宋海嘯、吳明雄等3人,這次查知疑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情形。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時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曾勇夫因涉及與翁茂鍾飲宴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有無逾越相關倫理規範或一般社交禮俗範疇,尚待細查,所以交由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待查明這些是不是事實後,再進一步來處理。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除了曾勇夫外,包括時任台灣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游明仁、前調查官莫天虎及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等人,也因與翁茂鍾飲宴及受贈襯衫較為頻繁,後續尚待細查。

新聞稿表示,與翁茂鍾所涉案件有關僅有1人,為前調查官李錨,他在民國96年間擔任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曾辦理翁茂鍾的佳和、映華公司炒股案,仍與翁茂鍾有飲宴及收受襯衫等情事。

此外,時任台南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楊國宏疑涉與翁茂鍾的父親另案遭偵查案件有關,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倫理規範之虞;時任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英昭的妻子疑似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

法務部官員指出,翁茂鍾於3月23日接受訪談被問及筆記本內容目的時答稱,筆記作為日常生活紀錄,有些記載事項,並非完全依照行程安排去做;至於扣押物的襯衫管制表內容,翁茂鍾指稱襯衫管制表是公司秘書製作,是否屬實,無法確定。

官員指出,第二波清查對象共57名檢調人員,其中合計(曾)具檢察官身分者共31人(在職10人,未在職21人)及(曾)具調查局所屬人員身分者共26人(在職6人,未在職20人)。

其中,在職的10名檢察官與6名調查官都因無資料據以認定有何觸犯法令或違反廉政倫理規範、職務倫理規範等情事,法務部不予處理,也未公布名單;另有30名未在職的檢調人員同樣因為無資料證明違反法令或倫理規範等,一併不予處理。

法務部表示,連同第一波公布的20名檢調人員,加上第二波清查的57名檢調人員,在翁茂鍾筆記本共出現77名檢調人員,已全數清查完畢。

全案緣於,富商翁茂鍾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不當往來案,除石木欽去年遭監察院彈劾,法務部今年1月18日公布行政調查報告,引發外界疑慮。

法務部1月21日宣布全面調查所有疑似涉及不當違失行為的檢調人員,不問次數情節,全部清查訪談以釐清事實,因第二波調查已告一段落,今天對外說明。(編輯:戴光育)11004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翁茂鍾案 許宗力:以最嚴格標準檢視涉案法官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