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技佐涉收賄護航工程 檢廉搜索約談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燈塔工程及維護科盛姓技佐涉嫌收受現金賄賂、飲宴招待,護航承攬燈塔整建工程的建築師事務所等業者。北檢今天兵分8路搜索,約談盛男等6名犯嫌釐清案情。
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初步調查,盛姓技佐涉嫌自民國106年至109年8月間,不定期收受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的現金賄賂,每筆金額為新台幣2萬元到5萬元不等;盛男另涉嫌收受土木包工業者飲宴、免稅品招待。
檢廉獲報,盛姓技佐負責「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椗島等8座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北椗島、東椗島等2座燈塔整建工程案」。
盛姓技佐涉嫌明知8座燈塔整建工程案的燈塔分布於台灣本島與外島,且有同時施工的情形,建築師事務所曾僅指派一人負責多個燈塔的專任工地監造工程人員,形同分身監造,卻直接同意備查建築師事務所的工作月報表等資料護航。
此外,「北椗島、東椗島等2座燈塔整建工程案」應於108年7月10日竣工,盛姓技佐同年7月16日前往勘查後,明知未達竣工標準,竟將未完工部分列為履約瑕疵,製造完工假象,隨後支付部分款項給建築師事務所、土木包工業者,總計500萬餘元。
盛姓技佐事後涉嫌以廠商陳報的不實工作月報表、會議紀錄,直接簽辦書面驗收,但遭上級長官否決;航港局去年6月另派人前往北椗島、東椗島勘查,才正式驗收完畢,工程至此已逾期280天。盛男還為廠商求情,將違約金減免至18萬元,也遭上級長官否決,最後僅減免至70萬餘元。
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兵分8路搜索,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盛姓技佐、陳姓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事務所的梁姓、蕭姓人員,及卜姓、陳姓土木包工業者,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編輯:方沛清)1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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