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草案吵什麼?8大關鍵問答一次看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日電)愛奇藝非法「落地」,催生出OTT草案。NCC今天舉行首場公聽會,業者擠爆現場;公聽會尚未結束,經濟部一紙公告禁止陸資OTT登台,讓歐銻銻只好黯然宣布放棄代理愛奇藝,但草案內容的爭議與後續問題仍待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7月22日公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草案5章共20條條文內容,管理對象包含Netflix、LINE TV等平台,但不包括Facebook、YouTube等以使用者分享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 UGC)為主的社群媒體平台。
OTT草案公布後,從NCC、OTT業者以及消費者,各有各的關切與堅持。到底OTT草案吵什麼,8大關鍵問答一次看懂。
1.為何會立OTT TV專法?
NCC表示,基於網際網路的開放性特質,世界各國監理機關雖多未對OTT TV訂定專門性規範,惟仍有部分國家採取登記報備制,並輔以業者自律的輕度管制模式。OTT目前不屬於廣電三法的監理範疇,難以對OTT進行任何限制或處分。
NCC表示,根據今年所做的通訊傳播市場發展概況與趨勢調查,16歲以上、看過OTT TV的民眾共有69.2%認為,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我國視聽內容競爭力等目的,應該把OTT TV納入適度管理。
2.OTT草案內容為何?
OTT草案全名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採「抓大放小」精神,對業者採輕度管理的自願登記制,但考量民眾視聽權益,可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前來登記。登記的業者需定期回報台灣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與流量等營業資料。如果應登記沒登記者,可能開罰新台幣10到100萬元。
同時,為了提升台灣內容產業,經NCC公告應登記的業者應公開揭露當年自製或合製台灣內容的具體措施與比例,並請其他政府單位對業者提出獎勵方案措施。另外,播放內容也不能妨害國家安全、危害兒少身心健康。
3.業界為何反對草案「抓大放小」?
NCC可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前來登記。不過,多大規模需要納管,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標準。
業者擔憂目前各家OTT都還在「努力求生存」,「抓大放小」要求大型業者需登記接受管理,小型業者不用,可能讓業者缺乏快速長大動機,不利內容投資,反而跟草案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馳。
4.業界為何不希望登記納管?
業界認為,目前OTT產業還在萌芽期,如果法規過度管制,反而會阻礙產業的創新發展,多數希望可以透過自律機制就好,不要登記納管。
此外,NCC可以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業者前來登記,但是登記後的業者也需要定期申報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業者擔憂商業機密外洩。
5.業界對草案還有哪些訴求?
業者直言,OTT最大敵人其實是盜版追劇網站與App,盜版1年造成影音產業高達新台幣283億元的損失。草案中應該更有力打擊盜版,遏止盜版網站透過廣告牟利,甚至要求App Store內的非法App下架。
另外,草案原規劃讓政府各單位去訂定獎勵方案,也是希望透過這個誘因讓業者前來登記。但業者建議,草案本身應該針對自製內容應該有更具體的獎勵措施或投資抵稅方案,才能真正扶植台灣內容產業。
6.OTT草案真的可以禁得了愛奇藝平台嗎?
事實上,OTT草案並不是針對愛奇藝平台而定,愛奇藝平台過去幾年也從未真正在台灣落地,而是透過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經營會員業務。不過,由於愛奇藝使用者眾多,引發立委、相關政府部會擔憂中國影視文化入侵,甚至導致影視業者在製播內容上自我審查,因此才希望用法律徹底斷絕愛奇藝後路。
OTT草案中明定,對愛奇藝、騰訊WeTV等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許可的OTT業者,台灣業者不能租借電信設備、不能幫忙傳遞影音內容,如果違規可罰50萬到500萬元,外界解讀是透過技術,讓愛奇藝播放畫面「轉圈圈」,進而減少在台影響力。
經濟部禁止業者在台灣代理、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條款在9月3日公告生效,被視為是更進一步全面阻絕代理業者與相關商業服務。
不過,台灣並沒有「封網」機制,愛奇藝用戶在經濟部法令生效後,仍然可以收看愛奇藝,只是會成為跨境收看與境外交易,台灣也不會再有客服服務。
7.愛奇藝用戶的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
NCC坦言,過程中包含很多消保議題,本週也找來各縣市消保單位討論,這兩天也會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消費者權益相關議題。不過,尚未說明消費者若有相關消保疑義,應該找哪個單位。
8.OTT草案後續會如何進行?
NCC委員林麗雲說明,面對新問題與新環境,需要積極回應,但也坦言追求新典範過程相當不易。各方意見也會做成會議記綠,當作政策研議的參考。
OTT草案會諮詢各界意見到9月20日止,NCC還會做相關修正調整,修改後還會送行政院審查。(編輯:潘羿菁)109090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