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赴中任社區主任助理敗訴 內政部遺憾將上訴
2020/8/6 18:24(8/6 18: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33名台灣人違法在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遭內政部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其中30人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內政部敗訴,內政部對此表示遺憾,將依法提出上訴。
33名台灣人違法在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遭內政部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處10萬元罰鍰,其中30人不服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確有違法,在2019年11月決定全數駁回。這30人再遞狀,提起行政訴訟,進入司法程序。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人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裁罰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內政部敗訴。內政部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面對中國各種拉攏國人的統戰作為,政府始終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維護台灣安全,將依法提出上訴。
內政部指出,台灣人到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裁罰案,是經過相關機關會商,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每個個案都經過相關機關充分、完整的調查後,再由內政部進行裁罰。
內政部說,面對中國以相關職務拉攏吸納國人作為陸方統戰宣傳樣版,內政部基於確保台灣安全及人民福祉,一定會依法上訴。(編輯:蘇龍麒)1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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