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30日稍後生效
2020/6/30 19:26(6/30 22:27 更新)
(中央社台北30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港區國安法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聲明表示,港區國安法會在今天稍後生效,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布程序,讓此法同步在香港實施。
綜合明報及香港電台報導,林鄭月娥表示,港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並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的意見後,將法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她說,港區國安法會在今天稍後生效,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布程序,讓法例同步在香港實施。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會按港區國安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警務處和律政司會設立專職部門,負責履行相關法律條文。
林鄭月娥說,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也可令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有信心實施法例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社會動盪可以減退」,局面穩定下來,香港可以重新出發,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中國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在30日上午,由出席的162人全數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並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下午閉幕會上,出席的163名常委會組成人員全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決定將「港區國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編輯:張淑伶)10906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