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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憲法法院槓上歐洲央行 柏林將遵循德法院裁決

2020/5/11 23:01(5/12 08: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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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柏林11日綜合外電報導)德國憲法法院日前裁決,德國中央銀行將禁止參與歐洲中央銀行(ECB)購債計畫,除非歐洲央行在3個月內說明行動正當性。德國財政部發言人今天表示,柏林將遵循憲法法院裁決。

德國憲法法院5日裁決,歐洲央行2015年啟動的收購價值2兆歐元(約新台幣65兆元)公債計畫已逾越職權,除非歐洲央行在3個月內證明購債必要性且行動利益大於副作用,否則德國央行須退出計畫。

路透社報導,德國財政部一名發言人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德國政府會遵照(憲法法院的)要求。」

然而,德國籍歐洲央行執行委員施納貝爾(Isabel Schnabel)今天稍早表示,只有歐洲法院(ECJ)對歐洲央行有管轄權,似乎暗指德國憲法法院管過界。

德國籍的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昨天也發表聲明說:「歐盟法律向來是盧森堡(歐洲法院所在地)說了算,不是別處。」

德國政府發言人塞柏特(Steffen Seibert)今天則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德國憲法法院並未質疑歐洲法院在維護歐盟條約上扮演的角色。

根據歐盟相關條約,歐洲央行的財政貨幣政策具獨立性,不須答覆個別歐盟國的法院。但德國央行則受德國法院約束。(譯者:楊昭彥/核稿:張正芊)1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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