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上路將滿週年 全台3553對雙北高雄居前3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日電)同婚專法上路將滿週年,據內政部統計,相同性別結婚對數3553對,其中新北市722對,位居全國第一,台北市則以582對居次,第三則是高雄市473對;而同性伴侶註記仍有2587對。
立法院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並於108年5月24日施行,全國戶政事務所同日起受理同性結婚登記及終止結婚登記,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距離同婚專法通過及施行即將滿週年,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相同性別結婚對數共計3553對,其中女性有2431對,男性則有1122對。相同性別的離婚對數共計188對,其中女性有114對,男性則有74對。
以縣市來看,截至今年3月底,新北市共有722對,位居全國第一,台北市則以582對居次,第三則是高雄市473對,其餘台中市、桃園市及台南市則有423對、347對及234對。
在非六都地區,屏東縣有110對位居第一,新竹市有85對居次,第三則是新竹縣、花蓮縣各有84對,而離島三縣的相同性別結婚登記對數則居全國倒數,其中澎湖縣、金門縣僅有10對,連江縣只有1對。
而在同性伴侶註記的部分,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4月10日尚有2587對,其中多數當事人雖可依法辦理同性結婚登記,但仍未申請。至於未來是否會刪除同性伴侶註記,內政部表示,考量施行法公布施行迄今尚未滿一年,宜給予較多時間調適,待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再予以刪除同性伴侶註記,戶政機關不主動刪除。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受訪指出,雖然同性伴侶註記在同婚專法上路後數字有下降,內政部之前也有討論過是否要廢除同性伴侶註記,但考量目前同性伴侶註記還有蠻多的數量,推測是有部分同性伴侶是希望能獲得家人祝福後再登記結婚,所以會先暫時保留註記。
至於是否會針對同性伴侶註記訂定落日條款,陳宗彥表示,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劃,會逐步跟地方政府及民團討論,也會兼顧社會的需要。
內政部指出,如曾有同性伴侶註記者,辦理結婚登記時,會刪除該註記。又因同性別2人已可辦理結婚登記,故不再受理同性伴侶註記。至於國人與未承認同婚國家人士因無法辦理同性之結婚登記者,則仍可受理其同性伴侶註記。(編輯:黃國倫)10905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