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鐵路警察遭刺死案 凶嫌因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

2020/4/30 10:42(4/30 13:1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0日電)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指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另法院讓鄭姓男子交保,對此將提起抗告。

李承翰父母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僅說「太離譜」。鄭姓男子表示沒有意見,願意交付保證金。

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檢署去年8月依殺人罪將鄭姓男子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由審判長卓春慧、受命法官林家賢和陪席法官鄭諺霓共同審理。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說明,鄭姓男子在99年有就診紀錄,醫師診斷鄭男有思覺失調症,但從106年後即未有看診紀錄。

洪裕翔指出,合議庭調查鄭姓男子案發當天足跡,四處陳述有人要謀害自己、取得保險金,甚至欲搭乘火車北上開記者會。

洪裕祥表示,鄭男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鄭男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的李承翰。

為釐清鄭姓男子的精神狀況,合議庭請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做精神鑑定報告,醫師診斷鄭男行為時,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

醫師向合議庭陳述,鄭男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合議庭認定鄭男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程度。合議庭為降低鄭男再犯的可能性,令到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即強制就醫)5年。

鄭姓男子(54歲)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8月29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編輯:謝雅竹)10904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刺死鐵路警兇嫌若判無期 李承翰母盼不得假釋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