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相安倍傍晚公布緊急事態 8日生效為期約1個月
(中央社東京7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為因應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今天聽取專家意見並赴國會報告備詢後,將基於「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首度公布「緊急事態宣言」,針對7都府縣實施一個月。
日本國會日前通過「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修法,讓首相取得面對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公布「緊急事態宣言」的法源,並通過一項附帶決議,要求一旦決定公布會限制人民權利的「緊急事態宣言」前,應先向國會提出「事前報告」。
根據日本政府目前規劃方向,「緊急事態宣言」將以東京都、大阪府、千葉縣、神奈川縣、埼玉縣、兵庫縣及福岡縣等7都府縣為實施對象,預計今天公布明天生效,時間到5月6日止,為期約一個月。
截至今天上午10時止,在日本47個都道府縣疫情,東京都以1116例居冠,大阪府及千葉縣分別以428例及278例排名第2及第3位;神奈川縣以271例排名第4。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安倍今天將依特別措施法公布「緊急事態宣言」,在此之前,先於上午召開聽取專家意見的「諮詢委員會」。
日本經濟再生擔當大臣西村康稔在諮詢委員會致詞說,諮詢委員會會長尾身茂表示,以東京及大阪等大都會為主出現確診病例增加的情況,且只花不到7天時間就累積達2倍確診病例,都有讓病例進一步快速增加之虞,迫使地方醫療體制面臨窘境,中央政府應準備公布「緊急事態宣言」。
西村說,安倍判斷疫情可能對國民生活及國民經濟帶來重大影響,今天將公布「緊急事態宣言」。
安倍在聽取完諮詢委員會的報告後,將出席眾議院及參議院的「議院運營委員會」,就公布「緊急事態宣言」進行向國會的事前報告,並接受議員質詢;接著會在傍晚舉行中央政府的對策本部會議,正式公布宣言。
安倍預計將在日本時間晚間7時舉行記者會,向日本民眾說明公布「緊急事態宣言」的理由及具體措施等,呼籲日本民眾配合。
公布「緊急事態宣言」的條件有兩項,第一是「國民生命及健康有受到顯著且重大被害之虞」;第二是「全國性且快速蔓延對國民生活及國民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或是有造成重大影響之虞」。(譯者:黃名璽/核稿:盧映孜)1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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