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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有條件開放外地人出城 須獲所在地許可

2020/2/24 12:52(2/24 13: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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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4日電)因2019冠狀病毒疾病(武漢肺炎)而封城超過一個月的武漢市今天宣布,因特殊疾病治療等原因必須出城的外地滯留人員,可以出城。但應向所在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

武漢官方微信武漢發布24日通告,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加強進出本市車輛、人員管理有關事項,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時間另行通告。

在出城人員管理方面,通告說,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運行、生產生活、特殊疾病治療等原因必須出城的人員以及滯留在漢外地人員(以下簡稱出城人員)可以出城,但要堅持錯峰出城、分批實施,適時安全有序原則。

出城人員應不屬於被要求隔離的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燒、乾咳、氣喘等症狀。

公務人員出城應由所在單位報請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公務以外的其他人員出城,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後,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

允許出城的車輛包括物資運送車輛、捐贈物資車輛、工程或醫護車輛、特種或公務車輛。

在進城車輛、人員管理方面,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運行、生產生活、防疫物資運輸等原因必須進城的人員和車輛以及滯留在外地的武漢市民及車輛,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進城。

武漢市表示,進出城通道,都設有身份檢查、消毒、體溫檢測、隔離救治、防護等設備與人員。(編輯:翟思嘉/張淑伶)1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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