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武漢肺炎條例/2年內可申請隔離補償 趴趴走最高罰100萬

2020/2/20 11:55(2/20 15:3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游凱翔台北2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規定若違反隔離檢疫措施,擅離隔離或檢疫處所,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其中為防止受隔離者或受檢疫者違反規定擅離隔離或檢疫場所者,決定予以重罰,各處20萬至100萬元或10萬至100萬元罰鍰。

另外,若罹患武漢肺炎或疑似罹患者,不遵守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可處最高2年以下徒刑或罰款200萬元。

拒絕、規避或妨礙防疫物資徵用或調用者,則罰款5到10萬元。(編輯:林孟汝)1090220

(中央社記者顧荃、游凱翔台北2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定名為「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編列新台幣600億元預算用於防疫與振興紓困,後續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行政院將在27日的院會,提出600億元為上限的特別預算。

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共18條,分為防治、紓困、振興與罰則四部分,規定醫事人員從事防疫應給予補助、津貼、獎勵等;防疫隔離假不視為曠職,且隔離者2年內可申請防疫補償等;企業對防疫隔離假給薪可加倍抵扣營所稅;散播疫情相關假訊息,最高可關3年或罰300萬元等。(編輯:謝佳珍)10902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