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2/7起擴大防堵 14天內曾赴中國的外籍人士禁入台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偉婷台北4日電)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外交部今天宣布,過去14天曾入境中國的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台灣,但轉機過境中國不在此限,新規定7日起上路,港澳居民也不在此限。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葉非比今天下午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中宣布這項政策。她表示,台灣將對外籍人士來台採取此項管制措施,特殊原因須訪台者可提出旅遊史及健康檢查等證明申請。
葉非比說,中國疫情持續擴大,為確保國內公衛安全,強化人流入境控管,2月7日起,14天內曾入境、居住在中國大陸的一般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台灣,包括享有免簽證待遇、落地簽證以及電子簽證待遇及持有效簽證的外籍人士;香港、澳門居民不包括在此措施內。
對於有特殊原因需要訪問台灣的外籍人士,若14天內沒入境或居住中國大陸的重疫區,可申請入境簽證,但須準備相關文件,包括過去14天內旅遊史(如曾前往中國大陸重疫區不受理)以及7天內的健康檢查證明,不得有下列症狀,包括發燒高於或等於38度、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
葉非比解釋,之所以在這個時間點公布這項管制措施,主要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疫情的研判,並參考歐美、鄰近國家對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後做出的決定。
媒體詢問,14天內曾「過境」中國機場,即在中國機場轉機者,是否也不可入境台灣。葉非比回答,沒有對過境進行限制,僅要求曾入境中國者不可入境台灣。
她重申,新措施實施後,即便原本具免簽資格、持有有效簽證者,只要過去14天內曾入境中國一律禁止入境,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緊急事件且可提出證明,舉例像是緊急會議、商務上履約、急難、人道方面等,外館在受理簽證申請時會視情況裁量。
至於影響人數有多少,葉非比說,這項措施限制的是抵達台灣前14天曾經入境、居住中國的外籍人士,這項資訊公布以後可能延後來台,影響人數較難估計。
葉非比強調,簽署入台後如有病徵應立即通報台灣衛生機關切結書,對於已持有台灣效期內居留證而擬返台的外籍人士,若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在中國大陸者,返台後將限制居住、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上述措施將視未來疫情狀況調整更新。
香港今天出現武漢肺炎首例死亡病例,澳門也決定暫時關閉賭場,台灣是否調整對港澳人士的管制措施。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說,未來會視社區感染狀況、病例數來判定。(編輯:陳清芳)10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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