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公報解讀 中共對港3個可能作為方向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特稿)剛結束的中共19屆四中全會不但沒有理會香港「反送中」運動所提出的訴求,反而是強硬回應,希望以法律手段為香港劃下一些紅線,令香港按照它所期望的方向發展。
「反送中」的5大訴求中,港府除了撤回「元凶」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外,其餘要求至今並未予回應,當中包括雙普選,即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和全部立法會議員。
但綜合各方分析,剛結束的中國共產黨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所傳達的訊息顯示,香港泛民主派在這場政治風波中的普選訴求不但未得回應,而且今後在參政上可能會面對更嚴苛的法律底線。
四中全會10月31日結束所發表的公報提及香港問題,當中提到,「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又指「『一國兩制』是黨領導人民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
公報並指出,「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有專家說,這是中共官方文件首次以這種方式表述香港問題,事情並不簡單,而中共也必定會據此落實推動。
另有分析指出,儘管英美等國家認為,北京方面過多干預香港事務是導致「反送中」爆發的主因,但四中全會的公報卻顯示,中共的看法剛好相反,覺得香港主權轉移以來,北京方面在香港問題上過度放手,反而是造成今天香港出現「港獨」、「反中」情緒的肇因。
大致而言,四中全會公報所顯示的是,北京方面既要繼續推動香港落實「一國兩制」,但也要針對當前局勢,清楚劃出一些底線,以扭轉當前出現的問題,而北京方面的做法,是用盡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綜合本地學者專家和輿論的分析,根據基本法,如果北京方面今後要給予它所認為的「港獨」或「反中」力量劃下紅線,大概有如下方向可以做:
一、 責成港府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港府曾於2003年就此立法,但由於當時遭到泛民方面強烈反對,其後更引發50萬人上街遊行的「7.1」事件,結果港府撤回草案。
二、 依據基本法第18條的規定,頒布中國大陸一些法令在港實施。
基本法18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但它同時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三、 基本法第8章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
香港主權轉移以來,人大就曾多次就香港具爭議性的問題進行解釋,最近一次是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進行解釋,結果令多名泛民議員的資格被法庭褫奪。
在四中全會公報公布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翌日舉行記者會,更具體地及對處理香港問題的方向。
在記者會上,他提出了北京方面對「一國兩制」的底線,包括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等。
沈春耀還提出了今後一些工作方向,當中除了重申四中全會文件的內容外,還有「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而這也是基本法所規定的內容之一。
此外,他還增加了「完善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加強對香港、澳門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 增強香港、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香港亞太研究中心祕書長李風認為,中共在其重要文件中對香港作出如此論述,這是相當重要的事,而且肯定會落實推動。
事實上,從沈春耀昨天的談話看,他既解讀了四中全會文件的涉港內容,也說明全國人大對此已有清晰想法,今後在推動上述工作方向上不會含糊。
總括而言,中共四中全會的文件既強調繼續推進「一國兩制」,也要用盡基本法賦予北京的權力,從法律層面治理當前香港所出現的問題,也是對「反送中」的強硬回應。
但中共此舉會否引發香港泛民陣營更大的反彈,以及歐美國家憂慮北京方面更大程度破壞香港的自由和人權,從而削弱香港「一國兩制」的優勢,也有待觀察。(編輯:朱建陵/繆宗翰)10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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