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追查以太幣竊電案 揪出台電內鬼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4日電)刑事局去年底破獲首例虛擬貨幣挖礦場竊電案,經循線追查發現台電公司稽查人員呂男涉有重嫌,疑長期收取竊電大戶非法賄賂,12日查緝到案送辦,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去年底查獲,有恐嚇前科的52歲楊姓男子透過人頭開設網咖、娃娃選物機店,再破壞電表、私接線路以減少鉅額電費支出,藏身營業場所樓上進行虛擬貨幣以太幣挖礦牟利,警循線逮捕11人送辦。
刑事局今天召開「破獲『台電版無間道、稽查我最大』竊電集團案」記者會,偵查第四大隊副大隊長王志成表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前案後,發覺查緝情資疑遭外洩,使得楊男得以緊急滅證,另案偵辦、擴大追緝。
刑事局和新北地檢署、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台電、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桃園市警察局平鎮分局及台北憲兵隊等共同偵辦,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台電稽查人員50多歲的呂男行跡可疑,疑長期收取竊電大戶的非法賄賂,進行包庇護航。
進一步追查發現,楊男竊電一案,呂男藉職務之便和台電稽查制度漏洞,擅將「成案」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為「不成案」,讓用電大戶得以逃過鉅額電費追繳。
檢方12日率隊到桃園市桃園區、八德區和蘆竹區進行查緝,並將呂男、陳男等4人查緝到案,並扣得現金新台幣68萬餘元、洋酒禮盒等贓證物。
經查了解,陳男等3人為同一家族成員,本身為地主自蓋廠房後出租,疑和呂男長期合作掩護竊電等不法行為。
全案詢後依違反詐欺、背信、洩密等罪嫌解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呂男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男等3人交保。
另,相關竊電數字和損失金額仍待後續統計釐清。
台電公司業務處系統整合資深專業管理師李秀碧說明,去年7月中收到相關竊電情資後,就和檢警合作、長期布建,去年底查緝成效不彰,懷疑情資外洩,經專案小組循線追查,才找出是公司有內鬼,已停職處分,也將檢討、加強內部管理作業。(編輯:李亨山)108081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