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福建台籍科技特派員引爭議 農委會約談16人
(中央社記者楊昇儒廈門19日電)中國大陸福建省漳浦縣「台籍科技特派員」蔡志陽昨晚證實,他們已於14日收到農委會來函,要求文到30天內親赴農委會說明或提供書面意見。
繼廈門設置台籍社區主任助理、平潭設置台籍村委會執行主任之後,漳浦台灣農民創業園2月選聘首批16名台籍科技特派員,3月經陸媒報導後成為爭議焦點。
福建農業農村廳5月對外宣稱,目前正在開展組織100名台籍科技特派員的選聘作業。
據了解,這16人並非首批台籍科技特派員,一名在2017年就被福建某市聘為科技特派員的台籍農業人士昨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是因為蔡志陽被媒體報導,所以才被政府盯上。
這名台籍農業人士說,他不清楚有多少台人被聘為科技特派員;截至目前,他並未收到農委會來函。
3月17日,大陸委員會表示,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明定,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有關民眾擔任陸方「台籍科技特派員」,將由主管機關(農委會)就職務性質及相關事證予加以審認,並要求當事人說明。
蔡志陽強調,他們擔任科技特派員沒領薪水,屬於公益性質,沒有外洩農業技術,而且對他們的事業有幫助,自認問心無愧;政府此舉根本是「大砲打小鳥」。他表示,將與其他台籍科技特派員討論後,再決定如何因應。
15日,在廈門舉行的第11屆海峽論壇「兩岸特色鄉鎮交流暨現代農業融合發展對接活動」上,蔡志陽代表台籍科技特派員上台簡報,向前來考察的近百位台灣農民分享他在大陸的創業經驗。
科技特派員制度在大陸行之有年,由各省市科技廳選聘專家學者赴基層村里從事農村振興工程。他們可以保留原職務與待遇,科技廳還會提供創業與服務工作的補助金、工作經費、交通差旅費用、保險、培訓費用、專業實驗經費以及獎勵金等,以此吸引高端人才下鄉。
不願具名的台籍科技特派員透露,一年約可領到人民幣10至2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到90萬元),但不是主管的科技局直接發薪水給他們,而是挹注到專案項目的公司,發給補助金、顧問費。
他強調,如果在台灣可以過得好,沒有人想漂洋過海討生活。台灣的土地資源太少了,消費群族也少,農業在台灣真的不好生存。(編輯:張淑伶)1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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