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圓沒加辣毆兒逼吃又踹妻 肉圓爸一審判3個月
2019/6/4 17:35(6/4 17:49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4日電)林男因兒子買肉圓沒加辣毆打妻兒,新北地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接受法治教育30小時,可上訴。妻兒撤回傷害罪告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家住蘆洲區的林姓男子,1月12日晚間8時許,因為不滿兒子買回來的肉圓沒依他的要求加辣,並懷疑兒子說謊表示有和老闆說要加辣,怒逼兒子吃下肉圓及坦承說謊,因兒子堅稱沒說謊,竟持剛喝完的鋁製啤酒罐毆打兒子臉頰。
林妻上前阻止之際,也被林男勒住脖子拖至客廳,隨後被摔在地上,遭林男狠踹,林男也毆打兒子頭部及身體,造成林妻與兒子身上多處挫傷,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強制罪將林男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坦承犯行並獲得妻兒原諒,2人撤回傷害罪告訴,林男也接受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安排接受飲酒行為治療及親職教育輔導。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就林男強迫兒子吃下肉圓並坦承說謊的部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30小時。(編輯:卞金峰)1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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