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酒駕遭判刑 第5次再犯害死女兒判3年半
2019/3/4 18:27(3/4 19: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4日電)台東林姓婦女4次酒駕入監服刑,被吊銷執照,去年6月間第5次酒駕,騎機車載女兒,撞上兩輛停放路邊自小客車,14歲女兒傷重不治,台東地方法院判林婦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判決書表示,林婦有4次酒駕遭判刑紀錄,最後一次於民國105年間,被判刑5個月有期徒刑,於民國106年9月執行完畢出監,目前被吊銷執照中。
林婦去年6月間騎機車經過卑南鄉時,連續撞上兩輛停在路邊的自小客車,後座的14歲女兒頭部受到重創,送醫仍不治,林婦也受傷送醫,酒測值每公升1.22毫克。林婦向警方表示,她一邊工作一邊喝保力達藥酒,喝了一瓶。
台東地院審理認為,雖然林婦獲丈夫原諒且取得和解,丈夫也求情不要判太重;但林婦4次酒駕判刑且入監服刑,猶不知悔改,自應重懲;林婦有分別就讀高中、國二、國一小孩,有兩個小孩由社會局安置,林婦要獨自照顧長子,因此日前將林婦量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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