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陸生攜火腿腸遭罰20萬 准先入境後補繳罰金
2019/2/17 20:29(2/17 20: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7日電)中國籍張姓女學生今天遭查搭機攜帶火腿腸入境,依法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防檢局對張女先開單後補繳罰金,移民署准許她先入境。張女成為陸籍學生夾帶豬肉來台遭重罰首例。
移民署表示,張女為來台就學的陸生,因為符合在台停留6個月以上,且有固定住所身分的規定,與一般大陸居民來台短期停留旅遊不同,因此在未繳罰款的情形下,且為保障張女就學權益,准許她先入境。
移民署指出,張女目前就讀國內某大學,利用春節假期返鄉省親,選在開學前搭機來台,為首例陸生因攜帶違規肉品遭查獲案例;防檢局表示,將繼續追繳罰鍰,張女若拒繳,未來一旦出境後,將無法再入境。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20歲的張姓女子傍晚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班機,從溫州入境桃園國際機場,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選擇由第9號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海關執勤關員依照X光注檢行李報告,發現託運行李中疑似有肉品反應,經攔查後,發現行李夾藏未申報的火腿腸0.63公斤。
台北關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處理,張女被裁處新台幣20萬元整罰鍰。(編輯:方沛清)10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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