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假釋出獄 24小時內須到台北地檢署報到
2018/12/17 15:21(12/17 15: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7日電)因混油案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入獄服刑的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外役監收到保護管束命令後,於今天上午11時30許假釋出獄,他須在24小時內到台北地檢署報到。
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依詐欺罪判刑2年定讞並入獄服刑,民國106年7月發監執行,日前在桃園八德外役監服刑。
八德外役監副典獄長柯書宇說,外役監假釋審查委員會11月初第三度審核通過魏應充提出的假釋申請,並報請法務部矯正署進行複審。外役監今天早上接獲相關保護管束命令後,即著手辦理假釋作業。
柯書宇表示,今天共有5人符合假釋資格,魏應充也是其中一位,在完成相關的手續後,於上午11時30分許假釋出獄,魏應充在假釋出獄後的24小時內,必須要向台北地檢署負責的觀護人報到,並遵守相關規定,後續也要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法務部矯正署日前經過複審後,認定魏應充於服刑期間均依規定配合相關處遇措施,服從管教也無違規紀錄,整體表現尚屬良好,算入累進處遇的縮刑120日,已服刑逾1年9月(執行率達87.6%),再犯風險低,因此核准他的假釋案。
矯正署人員指出,本案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保護管束裁定,法院裁准後,再由智慧財產分署核發保護管束命令,監獄收令後就依法辦理。(編輯:梁君棣)107121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