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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善款 葉俊榮:應用於救災專款專用

2018/3/19 13:45(3/19 14: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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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花蓮震災善款傳出有新台幣8億元用於觀光、石材業者紓困引發立委質疑。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說,依災防法規定,善款要專款專用,並尊重捐助者指定用途,確實是應該用於救災。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0206花蓮震災收到各界捐款逾新台幣20億元,現在傳出善款中有4億元要用在觀光紓困、4億元用來補助石材業者,總計8億元,占總捐款的4成用在產業重振,不是全數用來救助災民。

葉俊榮說,依災害防救法第45條規定,善款要專款專用,並尊重捐助者的指定用途。Kolas Yotaka追問,葉俊榮是否認為這樣不符比例?葉俊榮說,他還沒有直接了解相合性問題,他現在說的是法律規定的原則。

他進一步表示,捐款人基於善念,實際上執行的人也要基於善念的延續,有任何做得不對的地方,大家都可以檢討,「確實是應該用於救災,專款專用」;他也說,對災害的善念是不分藍綠、不分彼此。

災害防救法第45條規定,民間捐助救災的款項,由政府統籌處理救災事宜者,政府應尊重捐助者意見,專款專用,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不得挪為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費用,並應公布支用細目(編輯:溫貴香)。10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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