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罷免案同意票未過門檻 不通過
2017/12/16 18:28(12/16 21:1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林長順新北16日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今天投票,新北市選委會說,結果同意票數為4萬8693票,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的6萬3888票,未通過,黃國昌任期內不得再罷昌。
新北市選委會今天晚間指出,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結果出爐,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12月19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新北市選委會指出,黃國昌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5萬5551人,投票人數為7萬924人,投票率為27.75%,有效票7萬441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4萬8693票;不同意罷免票數2萬1748票,無效票為483票,同意票數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依選罷法,罷免案否決者,在此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1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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