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李明哲案28日宣判 量刑或是否緩刑受矚目

2017/11/28 08:29(11/28 08:4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岳陽28日電)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天上午將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這是台灣公民被控此罪的首例。

根據中國大陸刑法第105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原本在文山社區大學擔任學程經理人的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5月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9月11日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就彭宇華、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一審,李明哲當庭認罪。

當時法院起訴書指控,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後擔任湖北人士彭宇華創辦的網路群組管理員、群主。兩人透過網路平台和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中國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

起訴書提到,彭、李兩人在2012年10至11月間,多次討論決定成立以「建立政黨、推翻(中國)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的組織—「梅花公司」,由彭宇華全面統籌擔任執行經理,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1061128


延伸閱讀》陪李凈瑜赴陸 王麗萍遭陸方註銷台胞證返台

延伸閱讀》李明哲岳陽法庭認罪 數度重述犯行

延伸閱讀》李明哲案起訴書:意圖建立政黨顛覆國家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