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罷免案成案 12月16日投票
2017/10/31 17:36(10/31 18: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新北市第12選舉區選出的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連署跨越門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確立黃國昌罷免案成案,12月16日辦理罷免投票。
黃國昌的選區包含新北市金山、萬里、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與貢寮區,144個里。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6萬2798票才通過。
罷免案成案後,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10天內給予黃國昌答辯機會;待黃國昌提答辯書期限屆滿後5天內公告,成案後60天內舉行罷免投票。中選會委員會議下午決定12月16日辦理投票。1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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