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同婚生效 上百對情侶搶首日登記、駐泰代表受邀見證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23日專電)今天是泰國同婚法律生效首日,曼谷上百對同志情侶搶在今天登記結婚。駐泰代表張俊福受邀前往活動會場見證歷史一刻,他期待台泰在共享價值基礎上,深化雙方在各領域的合作。
泰國國會眾議院去年3月27日通過歷史性的民事和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修正草案,接著送交參議院討論。參議院昨天以壓倒性的130票贊成、4票反對、18票棄權,通過民事和商事法修正案,正式宣告泰國同婚合法化。
泰王瓦吉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去年9月24日簽署同意法案,刊登在王室公報後120天法律正式生效。今天是新法生效第一天,讓泰國成為東南亞第1個、亞洲繼台灣和尼泊爾後第3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
曼谷市政府和同婚團體以及私人企業合作,今天在暹羅百麗宮(Siam Paragon)舉行大型的登記和慶祝活動,上百對情侶搶在首日登記結婚,隨後和泰國前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及曼谷市長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共同參與慶祝活動。
駐泰代表處受邀出席慶祝活動,由駐泰代表張俊福領軍到場,與泰國政要及各國駐泰使節共同見證這歷史一刻。張俊福在會場分別與賽塔、查察和總理府部長吉拉芃(Jiraporn Sindhuprai)等人握手致意或交流,表達台灣祝福,同時與英國、荷蘭、愛爾蘭、芬蘭和瑞典等國駐泰使節互動交流。
張俊福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是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深刻體會婚姻平權的重要意義,台灣深切讚賞泰國在推動婚姻平權上的進步與領導力,並期待在共享價值基礎上,深化雙方在經濟和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駐泰代表處指出,婚姻平權生效是泰國在東南亞平權進程中的重大里程碑,台泰兩國在共享價值的基礎上,未來將透過多元領域合作,推動更具包容性的互利共榮。
此外,駐泰副代表董思齊在參與百麗宮的慶祝活動前先前往曼谷的挽叻(Bang Rak)區公所,見證泰國戶政機構首日開放同婚登記的時刻。
董思齊與泰國同婚法案推手之一、人民黨(People’s Party)國會議員坦亞瓦(Tunyawaj Kamolwongwat)交流,並與人民黨國會議員帕拉梅(Paramait Vithayaruksun)及前國會議員那堤帕(Nateepat Kulsetthasith)會面,轉達台灣對泰國婚姻平權的支持,並邀請他們赴台分享推動法案的經驗。(編輯:韋樞)1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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